劉 夢
劉夢,女,吳忠市利通區公安分局朝陽派出所四級警長。
作為一名軍嫂,三年一次的探親假只休了7天,便返回利通區參加抗疫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劉夢是負責轄區52個小區、8943戶,23600余人的布防。防疫期間,一方面要履行值班、值勤、巡邏等固定職責,還要組織其它社區同志共同撐起社區工作,50天來,劉夢積極同社區、志愿者、物業對接,迅速織起了防疫網,扎扎實實的走千家、進萬戶。在防疫期間,其所管轄的轄區內一精神病人病發并且有肇事肇禍傾向,該精神病患者監護人無法承擔監護責任,為確保疫情期間轄區治安穩定、防疫工作順利,劉夢自駕車到利通區金銀灘衛爾康精神病院接三位醫生到該精神病患者家中為其治療,從醫生口中劉夢得知該精神病患者病情嚴重,必須要到醫院接受治療,劉夢第一時間對接社區、鄉鎮、民政部門僅用半天時間將其安置在寧安醫院,用最短時間化解了防疫期間的不可控風險。于此同時,她持續關注走訪其他重點人員的現實狀態,確保轄區和諧穩定。同時,劉夢主動擔負起全所的信息上傳下達工作,每天收集匯總各類信息,下達防區漏洞指令,錄入、篩查、匯總、上報各類信息,成為朝陽所抗疫工作的“大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