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景武
徐景武,男,中共黨員,自治區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二級高級警長。
新冠疫情發生后,他發揮了一名老黨員、老治安表率作用,主動作為,提前謀劃,起草了《全區公安機關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細化廳屬各部門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先后審核各類通知、簡報、動態分析、報表近100余份。研究起草《關于辦理涉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類案件法律指導意見》,指導各地公安機關采取五個超常規的舉措,嚴厲打擊各類涉疫違法犯罪。特別是在我區首例制售假偽口罩案件偵辦中,徐景武同志組織銀川市公安局環食藥分局加班加點、查閱資料,會同辦案人員一起研究分析證據規格和鑒定定性等問題,攻克案件偵辦中的難題,他出面積極協調安徽省公安廳治安總隊,配合我區開展查證工作,為我區偵辦涉疫案件樹立了標桿。從22個重點人員中,縷清每個人的活動軌跡和接觸人員,逐一摸排、逐一核對,梳理核查了260余名關系人,全部落實管控措施。并指導轄區公安機關封控隔離自然村2個,小區單元1棟,居家隔離人員近200余名,將我區第一個外省區來寧患病人員引發的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再無一人感染發病。封控期間,徐景武同志不顧自身安危,多次前往隔離村鎮和小區了解人員發病情況,指導轄區公安機關做好封控處置和自身防護工作。與此同時,徐景武還擔任自治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物資保障組聯絡員,積極協調配合商務廳、市場監管廳、農村農業廳、交通廳等部門開展疫情聯防聯控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依法處理涉疫情防控工作中發生的各類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