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書記,你要給我做主啊!”3月10日,平羅縣紅崖子鄉三棵柳村黨支部書記、“法律明白人”張明德剛踏入村委會的大門,就被一臉焦急的村民小劉拽住了衣袖。原來,小劉家的羊不小心跑到了隔壁老徐家的大棚里,把剛長出來的菜苗啃了個精光,老徐氣不打一處來,非要小劉賠償不可。
張明德讓小劉先別急,又給老徐倒了杯水,待雙方漸漸平復情緒,他從包里掏出民法典,翻到侵權責任編的部分,耐心地講解起來,“根據法律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這里面也有個情況區分,如果是受害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減輕飼養人的責任。”
說完,張明德又詢問了具體細節,得知小劉家的羊是因為羊圈門沒關好才跑出去的,而老徐的大棚也并沒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于是,他結合實際情況,提出了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調解方案:“小劉,你得賠償老徐的損失,但老徐大棚籬笆不牢,這事兒也有你的一部分責任,以后兩家都注意點兒,把自家的防護措施做好。”
“張書記說得在理,我愿意賠償。”小劉點頭答應,老徐的臉色也緩和下來,“行,那以后咱們都注意點兒。”
一場糾紛,就這樣在張明德的調解下煙消云散。作為村里首批“法律明白人”,張明德不僅積極參加鄉上組織的法律知識培訓,認真學習民法典等法律法規,還時常將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實際工作中,為鄉親們解決了一個又一個難題。
“以前遇到這種事,咱們都是各說各的理,現在有了‘法律明白人’,咱們心里就有底了。”村民康燕君感慨地說。現在,有了專業的法律服務,鄉親們遇到糾紛,第一時間就會想到找“法律明白人”,問題解決得更加公正、高效。
近年來,平羅縣大力推進“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像張明德這樣的“法律明白人”在全縣已有2032名。他們穿梭在鄉間小道,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普及法律知識,用公平公正的態度調解矛盾糾紛,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力量,為鄉村振興注入了法治的活力。(寧夏日報記者 馬忠)
【編輯】:張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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