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5日13時28分許,解某駕駛寧A號小型汽車,沿大武口游藝街由東向西行駛至大武口區游藝街恒源小區門口路段處掉頭時,與沿游藝街由東向西行駛至此的寇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車發生碰撞,致寇某受傷及雙方車輛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當事人解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二款:“機動車在沒有禁止掉頭或者沒有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可以掉頭,但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的通行。”
當事人解某負全部責任,當事人寇某無責任。
交警提醒:在道路上要各行其道、文明禮讓。只有每一位交通參與者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時刻保持警覺,才能有效減少事故隱患,確保道路通行順暢。(大武口交警大隊 李淑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