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10時20分許,大武口交警大隊民警在轄區110國道沿線巡查時,發現前方一輛川GX***6白色越野車內擠滿了人,立即對該車進行攔檢。經查,該車核載5人、實載7人,車上人員均為務工人員。
經詢問,該車駕駛人明知超員,但自認為路程不遠,便心存僥幸,讓7人擠上了一輛車。民警在對駕駛員的違法證據進行固定后,向駕駛人及乘車人講解了超員違法行為的危害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三條之規定,對其處以記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并將超員的2人進行安全轉運,消除安全隱患。
大武口交警提示:請務工人員自覺抵制乘坐超員車、非法營運等有安全隱患的車輛,安全文明出行!(大武口交警大隊 王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