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7日,青銅峽市公安局交管大隊指揮中心民警利用公安交通指揮應用平臺人臉識別系統,與城區中隊民警密切配合,精準查獲一起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當日10時許,指揮中心的屏幕上彈出一條預警信息:一輛號牌為寧A2***S的小型普通客車駕駛人涉嫌無證駕駛,車輛正沿青銅峽市古峽街由西向東行駛。指揮中心民警立即反應,第一時間調度街面巡邏警力,并將車輛特征、行駛軌跡等信息同步推送給巡邏民警。
接到指令后,街面巡邏民警迅速反應,按照指揮中心提供的車輛信息及行駛路線,僅用5分鐘便在目標路段成功將嫌疑車輛攔截。面對民警的詢問,駕駛人尹某起初還在狡辯,稱自己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以此試圖蒙騙過關,但在民警出示系統反饋的比對數據后,尹某最終承認了自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尹某因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非營運客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1500元,并處拘留7日的行政處罰。 (青銅峽市公安局交管大隊)